听证会上作证说:美国**利用了拉铁摩尔的著作来攻击美国。在麦卡锡调查美国国务院驻外单位图书馆案件时,麦卡锡对马图索说:‘你正是我所需要的’。但马图索向我们承认,自己在许多案件中作了假证。例如,他在一篇关于**与青年的报告中,点了许多教授、学生、工会工作人员,少数民族人士,甚至参加童子军的一些少年的名,只要马图索能想起的任何人,马图索统统都给他们戴上了‘红帽子’……而这些,都是按照麦卡锡先生的指示做的。而由于马图索多次按他的指示出庭作伪证有功,麦卡锡特意将自己的《麦卡锡主义,为美国而斗争》一书送给马图索,并亲笔在封面题词:‘给哈维.马图索,一个伟大的美国人。’”
……
“麦卡锡和他的追随者们放弃了法律的正当程序,它以‘美国主义’或者安全为名义,散布弥天大谎和对任何公民进行毫无根据的指控。……他们把这个时代,变成了‘恐惧的年代’,‘忧虑的年代’、‘恶梦的年代’。”
“美利坚合众国是一个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的共和国。从表面上看,麦卡锡先生他披了—件民主制的合法外衣,实际上它恰好利用了国会的立法权、总统的行政权和法院的司法权来掩饰其扼杀民主的行径。这比赤luo裸的法西斯主义暴行,要隐蔽得多。……但我们应该看到一系列的事实:在各个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的调查过程中,有些人因为拒绝承认对自己的陷害,往往就被判以‘撒谎罪’;有的人因事隔多年作证时遗忘了一些情节,往往就被判以‘伪证罪’;有的因拒绝回答一些毫不相干的问题或拒绝提供亲友的名字,往往就被判以‘藐视法庭罪’;有的作证时援引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拒绝自证有罪,往往就被指责为利用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人’。”
“先生们,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这是宪法!……可是,1951年,美国最高法院公布:各级法院可以自行决定取消被告援引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权利。同年,最高法院又作出裁决:取消美国**援引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权利。今年,美国国会还通过一项法律规定:凡案件涉及国防或国家安全时,联邦法院有权强迫被告向国会、陪审员和联邦法院提供证词。这样,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赋予公民的权利,实际上被剥夺了。麦卡锡之流的做法,使人们觉得只要要求享有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权利,那就是犯罪。麦卡锡先生居然已经猖狂到了这种地步,把那些想援用宪法权利的人,也说成是援用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