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老庄,格局大点,这才哪到哪
  宣传部门办公室,谢大姐听著手机里的声音笑道:“周云,案子做完了啊,把这案子做下来,费了不少劲吧。”
  未成年人,恶势力,正当防卫……这些词放在一起都让人头皮发麻。
  而且有时候做案子,不是说你有理就行,检察院认为你说的不对,或者法院判决里直接说个本院认为,那你就没办法了。
  谢大姐很清楚这些事的,有时候那就已经不是讲理的问题了,人家那些机关怎么能出现错误呢,所以有时候就算是硬著头皮也得诉,也得判。
  法学界对此有个笑话,就是说一部分冤假错案可以申诉无罪,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办案子的人退了,第二个原因是办案子的人进去了……
  普通的案件那不用说,基本上检察院怎么建议那就怎么判,之前我们就提到过,23年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採纳率是97.5%。
  直接採纳建议有个好处,那就是省事,因为为什么,因为在刑事诉讼中,你要想改判,要么去找检察院,要么去找法院。
  法院好说,本级法院这么判了,上级法院基本上很少会直接给你申诉,原因都懂。
  检察院申诉的成功率更高,因为两家虽然说是关係亲近,但毕竟不是一个单位。
  但如果之前判的时候採纳了量刑建议,那后面申诉或者抗诉,上级检察院也就不好支持了,这样也相当於打下级检察院的脸。
  脸是很重要的,丟脸意味著出现错误,出现错误意味著要审查,要追究责任,那怎么办,只能是说没错。
  但是当之前办案子的人退了或者进去之后,事情就不一样了,人家新上来的要想做成绩,那只能是“借汝头一用”。
  周云这边笑道:“做起来確实很难,但也还好,主要是时间刚刚好,那会还没批捕呢。”
  真的是很巧,如果那会凤仙县检察院已经把郭子浩批捕了,后面的事就不好办了。
  还是那句话,逮捕之前检察院是朋友,可以团结,逮捕之后就不好说了,因为如果逮捕后不起诉,那检察院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