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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对面的代理律师名字咋这么眼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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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微比较复杂的案子,理论上都应该会有庭前证据交换的程序。

  这个和开庭不一样,就是专门组织的一个证据交换,让双方了解对方的证据,然后做好质证准备。

  一般普通的案子,庭前证据交换后几天或者一周就能开庭,如果那些特別复杂的案子,证据交换之后可能还会有特別多的调查。

  目的也是为了避免证据突袭。

  那些小说和影视剧里动不动就我们提交一份新证据……天爷爷啊,你这是在考对方律师还是在考法官啊。

  如果都这样,那庭审將会变成以下这种情况。

  开庭了,猜一猜我给你准备了个什么宝贝……行吧,休庭。

  再次开庭,对方来一句:“猜猜我给你准备了什么宝贝?”

  休庭,再开庭,我方:“猜猜我给你准备了什么宝贝……”

  继续休庭,然后再开……那都搞证据突袭还开个屁的庭啊,法官只会想著把这些人统统鯊了!

  实务中有没有证据突袭,有,而且还不少,按道理来说要罚款的。

  但是罚款这种事,一般都要上报,由领导签字才行,正常比如要分管的副院长,罚款多的还得院长签字。

  再加上一些律师在本地有关係,所以法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说白了你搞证据突袭,对方就完全可以申请休庭延期,正常都能延期几天或者一周,人家不可能说没有反应时间。

  休庭了个几天的时间慢慢找规定来质证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