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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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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航行至马拉八儿(印度西南海岸),四五倍利唾手可得。

  至荷姆兹、巴斯拉,七八倍利不在话下。

  若再走远一点到埃及,十倍轻轻鬆鬆。”

  郑范沉默著。

  因为要在青器铺当家,他最近恶补了些海贸之事。在他看来,邵树义这个少年帐房还是有些门道的。

  他刚才提到的“荷姆兹”,听起来有点像是阔里抹思岛,“巴斯拉”则似弼施囉港,至於“埃及”则没听说过——明明知道这些重要的商港名字,发音却有些奇怪,也不知道从哪道听途说来的。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朝廷確实有“官本船”制度,即官府提供船只、钱钞乃至部分商品,鼓励民间有力人士驾船出海做买卖,所得双方分帐,一般是七三开,即朝廷拿七成、出海之人拿三成。

  对於没钱却又敢於出海搏命的贫苦百姓来说,这不失为一条改命的路子,故很多人愿意尝试,一步登天的並不少——其实利润是可以做帐的,出海之后朝廷根本管不了,故所得颇丰。

  但郑家其实没必要拿朝廷的钱,他们自己就可以提供船只和货物,郑家缺的是人手。

  航海是一门技术活,尤其是特定航线,不是谁都能走的。在近海运粮可以,因为这条航道已被朝廷探索出来,甚至还优化改进过两次,已经相对安全了——当然,仅仅是相对而言。

  但南下到三佛齐,郑家就做不来,更別说马拉八儿以及更远的蕃邦港埠了。

  想到这里,郑范便有些举棋不定,道:“先前你在三舍面前夸下海口,说找沈万三通番。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沈家其实没有船,他们靠的是崇明叶氏的船和人手。既如此,还不如直接找叶、杨、费等族。”

  我去!还有这事?邵树义心中略微有些尷尬。

  不过他建议找沈家合作本来就不全是为了通番,於是说道:“官人,沈氏家业不独在通番之上。便是升斗小民,买粮、打油、沽酒、做衣等,都有可能与沈家扯上关係。三舍若想把家业做大,与沈氏合作是捷径。”

  “有几分道理。”郑范琢磨片刻,道:“也罢,我今日就回趟老宅,面见三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