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点点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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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8月3日,北京,三里屯。

  林默坐在灯火文化那间刚收拾乾净的办公室里,盯著窗台那三盆半死不活的多肉发呆。

  陈芷希说这是她入行那年买的,跟了她六年,死过三回,每次都能苟活下来。她把它们当公司的吉祥物。

  林默觉得这吉祥物的寓意还挺贴切——

  看起来快不行了,但总能喘上那口气。

  陈芷希推门进来,手里端著一杯咖啡。她今天难得把那件洗到发白的卫衣换了,穿了件藏青色的开衫,整个人看起来终於像个ceo了。

  “发什么呆?”她把咖啡放在林默手边。

  “在想咱们公司到底要做什么。”

  “影视製作,综艺开发,版权运营。”陈芷希掰著手指头,“这不是已经定了吗?”

  “艺人经纪呢?”

  陈芷希愣了一下。

  “你想做艺人经纪?”

  “不想。”林默摇头,“艺人经纪太累了,要伺候人,要撕资源,要处理粉丝舆情,还要防著艺人红了就跑。”

  他顿了顿。

  “但我觉得可以留一个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