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班味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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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歌手里拿著一杯冰美式,听到米尔斯说陪跑步,脑海里就想到一些美剧里的剧情,他喝了一口冰美式说道。
  “因为容易在跑步的时候被人伏击吗?你知道的,像是狙击或者突袭什么的。”
  米尔斯把92fs扔给林歌,关上车门说道。
  “你以为这是拍电影吗?还狙击……別人有可能,肯特这个级別还不至於。”
  “那有什么难的的?”林歌搞不懂明白。
  米尔斯嘆了口气说道:“我不喜欢跑步。”
  林歌满脸呆滯,你是人啊?
  米尔斯一边走一边说:“有时候我真搞不懂这些有钱人的脑迴路,平时也就算了,如果在明知道自己的生命有危险的时候还要坚持每天跑步,那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终止跑步记录难道会比终结他的生命还难受吗?”
  林歌耸了耸肩:“也许这就是你不能成为有钱人的原因呢?”
  “呵?你这话真是让我茅塞顿开。”
  两人走过这一片的住宅区,进入街道,米尔斯抬手比划了一下说道。
  “他每天就从家里出来,绕著后面这条街道跑两圈,前半段都是低矮的楼房,不超过三层,后半段跟繁华街道相邻,高楼大厦比较多,地形相对比较复杂一些,一共也就五公里左右吧。”
  委託所的资料给的还算是比较详细的,肯特每天的跑步路线都標出来了,两人就沿著肯特的跑步路线走。
  “这里左边是一条河,右边有个地铁站,”米尔斯又开始了碎碎念,有用的没用的全都说,“哦,那里,你知道那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