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瑞普。
各种恋爱或者青春小说当中,都有一个经典故事,叫做“boymeetgirl”
每个人在青涩的年纪都会稍微想象一下的吧?
遇到一个女孩,然后展开让人悸动或是激动的故事。
不过不要忘记了,邂逅是好事,要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人,
我的情况嘛……
“还傻站着干什么!开溜了!”
华丽登场便踹倒一只装甲野猪的少女冲上来拉住了我的手,用极大的力量握住我的手腕,然后开始拔腿就跑。
我说,这种情况不是完全相反才对嘛?
不是应该是我碰见了被怪物围攻的少女,然后出手救了她这样的剧情吗?
并没有英雄救美而是被美少女所救的我勉强跟上她的脚步,回头看一眼迅豹。
它已经放弃捕食我,而是开始享用被踹倒的装甲野猪背上掉下来的哥布林骑兵。
装甲野猪因为身上的装甲暂时爬不起来,看样子也是它已经被当做正餐。
前菜(哥布林骑兵)正在发出以哥布林的声音可以说是雄叫等级的哀嚎,不管如何我都是得救了。
再稍微走了一会,快到了南瓜田的附近。
我渐渐放松了心情,跟得上少女的步伐了。
她也发现了这一点,松开了握住我手腕的手。我们两个以比较快的行走速度并肩走回镇子。
“你到底在干什么啊,你刚才继续在那边可要成了饭后的甜点了。”
呜啊,居然和我撞捏他了。
“我只是出镇子找怪物试试伸手而已,没想到会遇到那种可怕的东西。”
她转头上下打量了一下我。
“看样子你是新手冒险者吧,我也是两个月前才注册的新人,现在正在做武者修行。”
“武者修行?意思是在各地巡回,寻找各种怪物尝试击败它们么?”
听到了原本的世界也有的名词的我稍微拿出了一点兴趣。
“对对,在各地巡回,寻找不同的怪物,击败它们。”
她点了点头,补充道。
“然后吃掉。”
“要吃掉么!”
“不然为何要击败它们?”
“不是为了攀登强者的巅峰么?”
你进行的不是武者修行,而是饕客修行吧……
不过这么说的话,我突然就想到了一个很可疑的地方。
“如果击败就是为了吃掉的话,那你击败了哥布林骑兵,所以也要吃掉那个哥布林喽?”
“哎?”
可能是我的问题难住了她,她困扰地抬起手挠了挠脸。
然后像是想到什么好借口一样露出了灵光一闪的表情拍了一下健康的大腿。
“装甲野猪才是本体啦。那个哥布林骑兵只是野猪的装备而已!和铁甲一样的部分!可以不吃的。”
这样的回答也在我的预料范围内,我带着有些坏的笑容反问。
“那不死怪物呢?你要吃么?要是灵体木乃伊怎么办?啃绷带?还是切一下当做面食?”
“哎哎?!”
意想不到的追击让她露出一脸意外的表情,紧接着陷入混乱。
瑞普的追击效果拔群!
美少女陷入混乱!
“你,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人家救了你,你这是问什么鬼问题!”
无法通过理论解开混乱的美少女狠狠跺了一下脚,然后快步从我旁边跑开了。
“对了!”
就在跑到镇子口的时候,她突然回过头对我喊道。
“我叫做希娜·米奈茨。是个格斗家。”
一边大喊一遍朝我挥手,然后就离开了。
真是来去如风的人,我看着她的背影这么想。
接下来我也该干正事去了,然后我转向南瓜田。
在注意周围有没有迅豹的动静下,我从南瓜叶下翻出捆好的六只提姆,背着朝着远处的南瓜大婶的民居走去。
“大婶!南瓜田的大婶在吗!”
我背着困在一起的提姆站在民居的门口打招呼。
“来了来了~”
从里面传来这样的应声,然后南瓜大婶就从里面走出来了。
“这么快就回来了。”
她一边擦着手一边说道,然后注意到了我左手肘的伤。
“这不是受伤了嘛?快里面坐,大婶给你拿绷带。”
然后大婶热情的接过我拿着的提姆,带我进了房子。
这是一栋平面面积至少有五十坪的民居,除了主要用来居住的主屋之外,后面还有一件不大不小的仓库,门口的花圃也整理的很干净,而且整个建筑看上去并没有陈旧感。
进了门之后立刻就是开阔的客厅。
四周的墙上挂着武器,盔甲,以及看上去像是一家三口的魔导照片,分别是年轻的男性和年轻的女性,以及看上去像是他们的女儿的小女孩。
年轻的女性看得出是年轻时候的大婶,她的丈夫和女儿也看上去有些眼熟……
客厅的中间有一口大铁锅,虽然现在并没有点燃篝火。
我在篝火旁边的木制长凳上坐下来。
“米拉镇冬天会很冷吗?”
“与其说米拉镇会很冷,不如说整个东部平原都会很冷吧,所以到了冬天,冒险者们都会去法兰斯特。”
大婶一边回答一边提着提姆们进了厨房,然后就从客厅的橱柜里翻出一瓶装着绿色粉末的小瓶子和绷带拿给我。
“先把这些法铃草的粉末洒在伤口上,然后把绷带绑上去。”
“不用洗一下伤口吗?”
“没关系,法铃草的粉末有这个效果,还会加速愈合。小帅哥知道治愈药剂吧,里面都有法铃草的成分。记得先撒一遍然后擦掉噢。”
原来那个诡异的绿色药剂的基础成分是这个啊,我凝视着绿色粉末这么想。
然后解下胸甲开始处理伤口,这个成分撒上去意外的有点疼呢,感觉就好像红药水一样。
然后本来撒上去的干燥粉末,突然变成了绿色的液体,我用绷带擦了擦,果然伤口好像干净多了。
再一次把粉末撒上去,不如刚才疼了,反而有一种治愈感渗入伤口。
仔细看了看粉末,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带有植物纤维的粉末,而是绿色的晶粉。
就在我用嘴叼着绷带的一头往手臂上缠绷带的时候,大婶从厨房里出来,手上端着一盘刚煎过的肉。
“小帅哥你是刚当上冒险者的,肯定不知道怎么处理怪物的尸体吧?”
她把盘子放在长凳上,然后用围裙擦了擦手继续说道。
“来,吃肉吧,受了伤吃肉会好的比较快。”
“那么我不客气了。”
赶紧给绷带打上结的我拿起用一起拿来的叉子插起一块肉然后咬下。
是完全煎熟,并且肥瘦比例刚好的肉排。
两面都仔细的用菜刀切出入味的斜切口,并且只撒上盐和胡椒,以及有点像孜然但是又有点不同的粉末来煎。
味道里带着一种完全没腌制过的生腥感,但是完全不影响咬下去时滋地一下出来的肥油的鲜美感。
真是美味,早知道刚才就拉着米奈茨一起过来了。
“这个是什么肉啊?”
我抬头问笑呵呵看我吃煎肉的大婶。
“这个是提姆的肉哦?刚刚新鲜从你带回来的提姆身上切下来的。”
“那个看起来就跟兔子一样的家伙居然这么好吃吗?!”
我有些愕然,毕竟那些家伙看上去虽然很肥,但是完全没想到会这么好吃。
“兔子是什么?提姆是四百年前一个异世界人的学者开发出来的新型魔兽,结果还没开发完毕就被逃出,优秀的生育能力和成长力,到了这个东部平原之后彻底泛滥。”
“生化灾害吗?!”
“没有没有,大家很快就发现它很好吃,所以反而泛滥也好。”
“居然转祸为福!”
“现在提姆已经是东部平原的特产了哦,毕隆米王国的王家都用这个招待国宾呢。虽然因为提姆的泛滥,导致迅豹也变多了。”
“澳洲吗!?”
对我的吐槽的大婶摸不到头脑的大婶继续说下去。
“大婶我是东部平原的村子出身的,要是遇到荒年,这些提姆就成了救命的食物了。”
“意外拯救了很多人……吗?”
“要知道把提姆当做东部的守护神的人也有噢?”
“把守护神当做名菜真的好么?!”
“东部的小孩子从小就会唱童谣,‘提姆耳朵长又尖,背上虽硬肉质甜,丰年提姆送客人,荒年提姆救世人’呢。”
“总觉得这不是对守护神的正确态度啊……”
虽然一路吐槽下来,但是我依然嘴不停的吃肉排。
知道了这些是自己杀死的提姆的时候有一点愧疚感,但是品尝过这种美味之后,只剩下自豪感了。
“啊,关于尸体处理的事还没说完呢。”
“哦话题回到开始了。”
“拿小帅哥你打来的提姆作比方,它的肉可以卖给旅店和饭店,它的皮毛是优秀的装甲的内衬,然后背上的甲壳可以制作一些小防具和一些衔接材料,轻便结实。要知道小帅哥身上的皮甲就是提姆皮制作的哦?虽然看不出来就是了。”
听她这么说我低头看了一下身上的皮甲,回忆起那个披着提姆皮制作的皮甲的哥布林骑兵。
原来那个家伙和我穿的一个档次啊……
“其他的比如爪子啊骨头啊,都是可以卖钱的。虽然不是所有的怪物都是这样,但是大部分时候很多冒险者的装备和世界上的必须品都是怪物身上的材质制作的。”
“那哥布林呢?哥布林难道也能这样卖钱?”
“哥布林就不行了。不过那样有智能的怪物,一般身上都会藏点什么。哥布林的话,大概就是哥布林硬币了吧。”
“哥布林硬币?”
“就是哥布林部落自己用的很简陋的铜币,虽然值不了多少钱,但是哥布林毕竟很多啊。”
“原来如此。”
“小帅哥带来的提姆,我就帮你解体好了,这样你能直接带着卖钱的部分去卖。”
“非常感谢!”
“啊,在忘记之前。”
大婶边说着边从围裙的口袋里拿出三枚银币塞在我手上。
“报酬这边先给你了,大婶先去解体啦。”
大婶拍了拍我肩膀就回到厨房里去了。
虽然闲了下来,但是我并没有选择发呆,而是开始试图冥想。
今天尝试了魔法之后,得出了两个结论。
第一,我可以顺利释放法术。
第二,我的mp少的可怜。
考虑到将来我肯定要消除自己过多的兼职,本来想保留法师职业,但是现在看来,实用性真是不值得一提。
看来优先要消除的果然还是法师吧……
而且为了消除过多的兼职,还得入手在法术书上看到的退除职业愿望卷轴,简称‘退职愿’。
之前去艾尔丽的店铺问了一下,似乎得是去王都那样的大城市才能入手。
而且价格贵得吓人。
入手大量金币的途径也得仔细想想,冒险者大部分开销都会花费在装备上感觉很难攒下来啊……
看来得早点离开这个镇子。
最重要的是,我并没有决定是不是要继续当冒险者。
虽然一路过来在冒险者公会注册,购买装备,并且尝试接任务以及和怪物战斗,但是到目前为止,冒险者对我来说,都只是‘试用期’而已。
就在考虑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
大婶叫醒沉浸在思考中的我时候,已经下午了。
“抱歉啊南瓜大婶,打扰了这么久。”
“不要因为大婶家里有南瓜田就叫我南瓜大婶啊,米拉这个地方很多人种南瓜的。”
看来大婶对我说漏嘴的我心中对大婶的昵称颇有微词。
“嘛,其实也没什么所谓。”
大婶笑了笑,然后把捆好的皮革,甲克和尖爪拿给了我。
“说起来,肉要怎么办?我拿牛皮纸帮你包起来?”
“不用了。”
我想了想。
“就留着大婶吃吧,我带着那么多肉不好行走。而且,我在击退提姆的时候不小心弄乱了你的南瓜田,就当是赔罪吧”
“提姆不稀罕啦,不过你这样说的话,大婶就收下了。就制作成肉干好了,小帅哥要是要出远门的话记得过来拿,出门在外的话,带着提姆肉干就好像米拉镇在身边。”
“好,记住了。”
我把提着的提姆素材背在背上,准备和大婶告别。
“对了对了,你记得去跟我老公说一下可以不用去公会发任务了。”
“大婶的老公?”
“对啊,反正你一会卖素材也会去那边。”
“咦?”
“咦?”
大婶先是皱了一下眉头,然后想开了点了点头。
“你不知道?大婶的老公就是武器店的大叔喔?”
“哎!!!!!!?!!!?!?!”
惊讶之余我也想通了,大婶知道我的皮甲材质和结构,意外的了解冒险者的行当,为什么家里会有比别人家大的仓库,以及为什么这么热情的告诉我很多我需要知道的事。
“哎?大婶什么时候知道我就是买了这身皮甲的人?”
“看就知道了嘛,会买我家老公年少轻狂时制作的奇怪装备的人怎么可能会有两个?再说这身皮甲也只有一套而已。”
“所以大婶才会对我这么好?”
“晚饭的时候听老公那么激动得说有人拿走了他的皮甲,本来以为是个奇怪的小伙子,实际见到的比想象中的好嘛!再说会收下我老公的那套卖不出去又不肯处理掉的宝贝的小伙子,肯定不是什么坏人吧。”
“我听大叔说大婶不是一直叫他拆掉吗!”
“大婶也有倦怠期的时候嘛,倦怠期的时候看到他爱不释手的擦拭根本卖不出去的东西肯定会火大啊。”
恩,意外地听到了大婶的怨恨。不过这并不重要,我把素材放在地上,站直后深深向大婶鞠躬。
“受您照顾了。那么我去镇子里了。”
“去镇子里而已嘛,干啥说得好像再也不会再来?大婶还等着你来吃提姆肉干呢。”
“……”
可能是想起刚才要早点离开这个镇子的判断,我没有回答就抬起了头,然后提起素材转身。
“等一下。”
大婶出声叫住我。
“你今天受了伤也知道了,既然要当冒险者的话,就要去好好寻找同伴,镇子里的新手冒险者很多的,记得要认真找喔!”
“谢谢大婶!”
我朝大婶挥挥手。
我,真是遇到好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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