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林妙芬入职《香江日报》,好事成双
  10月18日,《霍小明》一书已在《大公报》连载完第三集。当晚,林妙芬与儿子在客厅商量纸质书出版一事。
  霍建明等了许久让母亲光明正大拥有《香江日报》报社和出版社股份的机会终於来了。
  他未等母亲开口,先对她说道:
  “阿妈,我和你说一件事,昨天《香江日报》主编兼《香江日报》出版社总经理江阳明在学校门口找到我,让我把《霍小明》和《七龙珠》交给《香江日报》出版社出版,以后写的小说和画的漫画都拿到《香江日报》发表,他说一切条件都好商量。
  听他这么说,我隨口问了一句,《霍小明》、《七龙珠》和以后发表的小说、漫画的稿费和版税,能不能折算成《香江日报》和《香江日报》出版社的股份?
  他说应该问题不大,但前提是我以后所有作品都在《香江日报》发表,在他们的出版社出版,而且他还得回去和其他人商量,才能答覆我。
  《香江日报》是香港最大的报社,《香江日报》出版社也是香港最大的出版社。
  阿妈,我觉得我们家现在已不怎么缺钱花了。对方要是同意將版税、稿费折算成《香江日报》和《香江日报》出版社股份的话,更划算,你觉得呢?”
  “他真的这么说?真的可以把稿费、版税折算成股份?”见儿子点了点头,林妙芬激动得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尖声说道:
  “那当然是要股份啦!
  明仔,他如果同意了,即使稿费、版税折算成股份我们亏一点也没所谓,一定得要股份!
  有了《香江日报》和《香江日报》出版社的股份,那你和阿玲、小雅以后的工作就不用愁了,可以直接在《香江日报》和香江日报出版社上班!”
  第二天放学之后,霍建明去了一趟《香江日报》报社,与江阳明和李锋交待了一下,告诉他们明天自己母亲会来报社商议此事。
  当天晚上,林妙芬回家之后,霍建明立即告诉母亲,《香江日报》那边同意了他用稿费、版税折算成报社、出版社股份,让她明天去《香江日报》报社商议此事。
  林妙芬一听,高兴坏了。吃完饭立即下楼打电话回报社请了明天上午的半天假。